关于印发《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追补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合管站:


《汉川市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追补方案》已经市合管办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追补方案

 

 

2008年新农合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增加,根据省市合作医疗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已对今年补偿政策作了调整,并要求市合管办对新方案出台前已

经住院补助的农民予以追加补助。为了确保追补工作顺利进行,参合农民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追补对象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10日出院已办理补助兑付的参合患者。 住院分娩定额补偿及意外伤害类已按新标准给予补偿的患者不纳入追补范畴。


二、办理追补手续需携带的资料


(一)带齐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原件,复印合作医疗证第1、6、7面和追补对象身份证或户口


(二) 结算单患者联


(三)复印合作医疗证上按原比例报销的记录页——“住院医疗费结算情况”(第11面)


三、补偿程序


(一)各乡镇卫生院专职审核员在系统中核实追补对象,并将相关数据与合管办医审科做好核对工作。


(二)各乡镇卫生院以村为单位将追补名单进行公示,并按照花名册上的名单逐一通知到被追补对象,按规定时间来领取追补金。


(三)追补对象在2008年9月15日前持相关资料到当地合管站领取追补款;领取追补款时,各乡镇必须按2008年“合作医疗系统”中第35号追补

公式录入追补数据,并要求追补对象在《住院追补花名册》、结算单、审批表上签字。


(四)各乡镇卫生院于2008年9月30日前将已追补人员的以下资料交市合管办财务科:


1、《住院追补花名册》


2、按第35号追补公式报销结算的审批表和结算单


3、复印合作医疗证上按原比例报销的记录页——“住院医疗费结算情况”(第11面)


4、合作医疗证第1、6、7面和追补对象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追加补助,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新农合制度的健康发展。各乡镇卫生

院、合管站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追补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


各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且必须安排专人做好追补工作。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9月30日前将追补金足额及时准确地发放到追补对象手中,全面完成各项追补工作。对未发放的追补款,各乡镇卫生院必须将剩余追补款上解到

市合管办财务室。


(四)坚持原则,严肃纪律。


追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新农合管理经办人员,必须以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带着对农民深厚的感情,认真执行政策,严格补偿

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履行阳光操作。各乡镇卫生院、合管站要密切配合,加强监督,从严查处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落实不力,自

行其事,推诿扯皮,影响追补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汉川市合管办
                                        二00八年七月十四日


 

文件下载:《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追补方案》

          《住院追补花名册》

35号追补录入教程:http://www.hchzyl.com/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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